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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07-06 16:30:00
吉林省教育厅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15年暑假即将来临,随着雨季的到来和夏季气温升高,各类溺水、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特别是受厄尔尼诺天气影响,内涝、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3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夏季攻坚"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暑期便于排查整治隐患的有利时机,组织有经验、业务水平高的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对校园消防安全、校舍设施、交通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三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注重整改实效,切实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隐患。对于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立项解决。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重点完善校园安保防控体系,维护、保养、更新安防设施、器械,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二、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要针对今年极端天气明显增多的实际,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要加强与气象等专业部门的沟通联动,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必要时可采取停课、调整考试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等措施,全力保障学生安全,坚决防止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学生伤亡事故。要在放假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尤其要加强对地处低洼地段、毗邻山脚学校,以及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检查和易滑坡山体、挡土墙的安全排查,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并做好维修加固,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

 

  三、积极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暑期重点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防溺水通知要求,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努力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和学生溺亡人数。一是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危险水域设立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加强重点水域排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二是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会议,再次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私自野浴的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三是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将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的要求落实到位,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管理。

 

  四、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管理  对暑期留校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要采取集中住宿等方式加强留校学生的统一管理,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受内涝、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校,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和饮用水检查处理工作,确保留校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疫。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五、保障学生暑期交通安全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学生,提醒做好防范和应对,确保离校返家交通安全。寄宿制中小学要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家长,对家长到校接学生的,做好交接工作;对独自回家的,要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和超载等不安全车辆;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按照要求加强对驾驶人和校车的安全管理,指派随车照管人员,保障乘车安全。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做到"三个掌握一个养成":掌握道路交通基本法规;掌握常见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图示及作用;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

 

  六、大力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暑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地震等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私自野浴,不参与打架斗殴,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灾后饮食安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要针对中小学生群体、初高中毕业生群体、留守儿童群体、大学生群体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教育。要建立假期家校联系机制,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强化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

 

  七、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及时报送。一是要严格初次报告时限。市(州)和县(市、区)教育局要安排专人负责,获知事故信息后,在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报告事件初步情况。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内容。二是要落实较大及以上事故续报规定。加强对伤亡人数未确定事故信息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情况。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续报。

 

  请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各高等学校要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院(系)及校内各部门,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请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暑假放假时间安排、值班带班安排于7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

  邮箱:

 

jlxxaq2014@126.com
  吉林省教育厅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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