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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首批省级创新创业学院
2022-08-03 11:01:00
长春光华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吉林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学院、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评审工作。长春光华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根据相关要求积极进行申报,经专家评审,长春光华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被评为首批省级创新创业学院。
  长春光华学院历来重视创新创业工作,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多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模式保障育人质量,建立了与战略一致性、系统性、动态性、持续受控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双创教育和专业综合评价方案和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双创教育和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开展,加快形成具有长春光华学院特色的教育质量文化。多年来,创新创业学院在教学成果奖、教材出版、课程建设、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创新创业学院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继续紧密围绕吉林省“一主六双”产业布局,以地方需求为导向,持续培养具有创业精神,服务地方经济创业能力和思维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同时,积极搭建校企对接与创业支持平台,真正实现校政企的有机联动与产学研的协同创新,为社会输送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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