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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 | 吉林大学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31 15:35:00
吉林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6]1号),结合吉林大学实际,2027年吉林大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 培养目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 招生对象
  1.生源地(一般指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下同)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 (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承担西藏班新疆班教学管理任务教师;在西藏工作满5年及以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地处新疆南疆五地州的普通高校各族应届毕业生(生源地视为新疆);参加南疆五地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南疆工作的各族考生(生源地视为新疆);报考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全国各族考生。
  考生报考资格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三、 招生计划
  2027年,吉林大学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25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1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吉林大学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四、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符合《吉林大学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要求条件。
  7.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取得“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考生。
  8.考生的外语水平标准、学术成果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基础学制为四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六、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详细阅读《吉林大学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满足规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本人定向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
  2.考生须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b.jlu.edu.cn/)。网上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25日。所有信息均以报名时填报的为准,不得更改。
  七、考核
  “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该专项计划由招生单位组织材料评议及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时间及程序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八、录取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招生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3.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绝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被录取的考生须按时办理入学手续,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相同。
  6.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九、就业
  学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十、其它
  1.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2.考生严格按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材料不真实等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吉林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5.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获取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6.本简章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7.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附件:
  1.吉林大学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登记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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